永久基本农田一般只能用来种粮食作物。但下列情形也符合《基本农田保护条例》相关规定:
- 部分可种植棉、油、蔬菜等非粮食作物
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、棉、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,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,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、低产田,蔬菜生产基地,农业科研、教学试验田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。
这部分基本农田是可以种植原先这些农作物的。
- 可与非粮食作物间作、轮作、套种
种植粮食作物的情形包括在耕地上每年至少种植一季粮食作物,采取粮食与非粮食作物间作、轮作套种的土地利用方式。
因此来说,永久基本农田是依法划定的优质耕地,以种植粮食作物为主,可以适当间作、轮作、套种其他农作物。